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句内押韵

中国古诗押韵,从来根据句尾来判断。无论是齐言还是杂言的诗体,一律如此。

可是,我对这个读法有所怀疑。因为我前天听杜甫的古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一个录音时,忽然发现第六句 (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含有两个韵脚。第一个是第七字“老”,和上文五句俱通韵。第二个是第九字“力”,和下文几句押韵。

八月秋高风怒,(下平4)
卷我屋上三重。(下平3)
茅飞度江洒江,(下平3)
高者挂罥长林,(下平3)
下者飘转沉塘。(下平3)
南村群童欺我 (上19)无 (入13)
忍能对面为盗,(入13)
公然抱茅入竹去。(去6)
唇焦口燥呼不,(入13)
归来倚杖自叹。(入13)
俄顷风定云墨,(入13)
秋天漠漠向昏。(入13)

因为上文五句都是七言音步的,而且第六句“老”字 (即第七字)和上文有所通韵,我们听到 “ 老”而还没听到 “力”的那瞬间,就会暂时拿“老” 当句尾。 因此,“ 老”和“无”之间的音步关系很复杂。一方面,这句诗的音步应该是 4 + 5 (即 “南村群童” + “欺我老无力”)。 如果把这两部分再划分的话,音步应该是 2 + 2 + 2 + 3 (即 “南村”+“ 群童”+ “欺我”+“老无力”)。按照这个视角,这句诗有两个可以停顿的地方:“ 群童”和“欺我”之间 (就像普通的4 + 3 七言音步一样)以及“欺我”和“老无力”之间(就像普通的2 + 3五言音步一样)。可是,若是读者暂时拿“老”当句尾来说,“老”和“无”之间也有一种类似休止的感觉。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潜在性的休止”与诗歌内容天衣无缝地勾连起来,正好模拟上气不接下气的状态。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第六句所导致的与上文音步不同的参差不齐的印象恰如趋追而赶不上的感觉。 总而言之,幸亏那个“潜台性的休止”, 我们可以更生动地想像到年老体弱的诗人急急忙忙地追着那“三重茅”,但步履迟缓,踉踉跄跄,眼看着追上无望,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住,眼睁睁看“群童”把茅拿走。

除了“老”字以外,与第一至第五句的韵脚押韵或者通韵的词还有“高”和“飘”。可是,这两个字不像“老”字处于韵脚的位置。看来,它们的意义不涉及于押韵,而仅仅关于声音效果而已。因为“老”字也不处于真正韵脚的位置 (即句尾),我们有可能应该把它的运用也看作非韵字的声音效果,就像“高”和“飘”一样。可是,这种现象却非仅此一例,下文又出现了不可以忽视的类似句内韵脚的现象。

如果我们往下看,第七至第十九句都是七言音步的。

忍能对面为盗贼,
公然抱茅入竹去。
唇焦口燥呼不得,
归来倚杖自叹息。
俄顷风定云墨色,
秋天漠漠向昏黑。
布衾多年冷似铁,
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头屋漏无干处,
雨脚如麻未断绝。
自经丧乱少睡眠,
长夜沾湿何由彻!
安得广厦千万间,

可是,第二十及第二十三句又换成九言音步。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
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
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第二十句和第六句的韵型恰恰相反:第七字(“俱”)和下文才押韵,而且第九字( “颜”)则和上文 (“间”)以及下文(“山”)通韵。

安得广厦千万,(去16)
大庇天下寒士 (上平7)欢 (去17)
风雨不动安如 (上平15)!呜!(上平7)

进一步说,这两句诗的内在押韵正好像古希腊修辞手段 chiasmus (“交叉”)之类的ABBA范型。这就是说,“俱”和“呼”押韵,“颜”和“山”通韵。这个“交叉”韵型所导致的艺术效果并没有第六句内在押韵的影响那么明显,那么容易分析。也许,交叉韵型反应了诗人 “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模拟诗人思维纠缠无端的状况。或者,也许它所起的作用就是增加这两句诗声音方面激烈性的密度。

第二十二句及第二十三句韵型又出现一定的演变。第二十二句第七及第九字和上文分别押韵,通韵。可是,第二十三句第七字好像不押韵;第九字才通韵。

何时眼前突兀(去 17)此 (入 1),
吾庐独破受冻 (上4)亦 (去7/入2)!

这两句诗的韵型导致什么样的艺术效果也很难确定。也许,这它们比较宽松的韵型所起的作用是稍微分散上文交叉韵型所导致的激烈性的密度,不再着重紧张而继续强调悲伤的感觉了。

反正,这几句重(读“虫”)多而且重叠的韵脚至少应该让我们对“句末押韵”的想法来重新审视。

2009年5月5日星期二

凉皮季节

春天来了。黄色的连翘花星星点点缀满公园。碧桃开花了:有浅粉色的,也有深红色的。“寒风又变为春柳,
条条看即烟蒙蒙。”

自然世界充满春天魅力倒也罢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的各个超市发里,凉皮又开始出售了。

凉皮! 凉,滑,鲜,香,微咸,微辣,似嫩非嫩,似硬非硬– 谁能吃得厌呢?

我上一次在北京时(即十二年以前),才发现凉皮是按照季节出售的。那时候,我从来没有到什么超市发之类的市场去买。因为那时候,凉皮买卖的场所就是路边的小摊儿。我还记得,第一次吃凉皮的时候,就是因为凑巧路过小摊儿。我好奇走近,瞧瞧了它的材料。有面筋丁,切得齐齐楚楚。有黄瓜丝,新鲜刚切的,白白青青。有碧绿色的香菜,层层堆积。有调味汁,各种各样的。当然还有粉皮,半白的,半透明的,切得比较宽,比较厚。

“你尝尝吧”!前面有一个中年女人已经买了一份,当即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劝我试试看。“这是老北京的传统小吃。你肯定会喜欢”。

她用不着再劝。我马上就买了一份。那个女人没错:我实在很喜欢,越吃越想吃。从那以后,我每周都会至少去光顾那个小摊儿三四次。小贩开始认识我, 远远地看到我就马上动手给我弄一份。 为了环保,我开始带自己的家具。可是那个小贩觉得我的举动很可笑。我告诉他这是为了环保,可是他只不屑地摇摇头:又来了个疯老外。

中秋的月饼还没吃完,凉皮就不卖了;炉子上烤的红薯就适得其所。还有栗子:有生得,也有炒的。一个朋友教我怎么做栗子鸡汤。白色的鸡片 和栗块儿浮在深棕色的汤里,用姜,丁香,桂皮,八角和刺柏为调味品,冒着热气, 团团蒸腾 --- 香料特有的药香味勾出乡情 --- 在我的家乡它们是代表秋的味道 。

柳叶随风回旋着舞下,所到之处铺出一条金黄色的小径。天空高爽碧蓝。但没过很久,“八月秋高风怒号”。凄风寒露的季节来了。 每天清晨,草叶上凝结着一层银白的霜,在晞微的初日中灿烂闪烁。


自然世界的冬天到了。老百姓的冬贮季节也开始了。家家户户忙着在路边码上大白菜,层层像柴伙堆儿,磊磊像小山冈。在学校周围的小饭馆儿里,平常少吃得粗粮类农家菜最受顾客的青睐。有白菜粉条,有酸菜粉丝,有菜团子,有窝头。每样儿菜都实惠可口。每种粗粮主食都黄得发亮。在门面光洁的面食店里卖的包子也一样适合顾客的冬天食欲:有萝卜馅儿的,也有猪肉白菜馅儿的。

萝卜包子还没吃厌,寒冷的土壤就解冻了。柳枝又冒了春芽,青青的树稍在和煦的春风中又开始翩翩的曼舞了。宝宝们穿的里三层外三层,圆圆鼓鼓,像个小西瓜一样,笨拙的几乎走不了路,可是,春天一到,他们也渐渐换下小棉袄明显“瘦身”起来。突然有一天,卖红薯的小贩告诉我他不卖了,因为天气暖和了,烤红薯不好销。他告诉我这个“坏消息”的时候,流露出一副特别过意不去的神情,好像以为我是“非红薯不吃”的什么鲲鹏类的呢!

可是,坦白地说, 我一点儿也不婉惜红薯季节的飞逝。因为面食店里又有我从来没吃过的新东西了,那就是茴香馅儿的大包子。在西方,我们一般仅吃茴香的球茎而不吃它的叶。我到中国来以前,没想到茴香叶也能吃,并且那么爽口:看起来是厚厚的翠绿色的,恰如一片青松林;闻起来喷馨馥郁,浓香扑鼻;吃起来爽脆可口,回味无穷。茴香包子从三月卖到五月,我就从三月吃到五月几乎一天不拉。

四月底,我的食谱又有了新花样。小小的圆头圆脑的圆白菜上市了。它像杨树的新叶一样是浅青色的。放姜,滴醋 ,锅里一翻 ,配校门外的小贩卖的锅贴来吃,赛过皇帝的山珍海味!

六月以后,在校门外的市场里有另外一种锅贴开始出售了。这种锅贴是用夏季特产的一种南瓜作馅儿的。吃起来,闭上眼睛几乎能感觉到照在瓜藤宽宽的叶子上热情的阳光。就像是在田园里吃野餐一样自然舒适。

七月份来了,凉皮季节也伴随而至。看着随处可见的凉皮摊儿,我却只能割舍,因为我回国了。

十一年后,2008年,我再次回到北京。 北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路边的各种食品小摊儿几乎没了。你如果想要买凉皮的话,一般只能到超市去买。有人会怪怨奥运会,说路边小摊儿的消失都应该归咎于政府去年所执行的卫生政策。 可是,我觉得中国的市场迟早会规范起来。外边的露天市场越来越少见。在超市里购物已经是我们的习惯了。一年到头,超市都有各种各样的蔬菜和水果。它们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特产,也有整年四季的时令产物。 有深紫色的茄子, 长长好切的。有西红柿,滚圆通红的。有青椒,有尖椒,有辣椒,有甜椒 。有南瓜,有西瓜,有冬瓜,有丝瓜。有青青的大葱,有绿绿的菠菜。有菜心,有芹菜,有空心菜,有西兰花。有南方的竹笋,小小嫩尖。有北方的胡萝卜,绿叶配黄根,很容易吸引顾客的目光。 有柠檬,有橙子,有苹果,有草莓。有菠萝,有桃子,有李子,有樱桃。 有杏儿,有荔枝,有哈密瓜,有枣。

每一种蔬菜都干干净净,齐齐整整。每一种水果都光鲜饱满。连一点儿小虫眼都看不见。

为了消除农药,我们通常把蔬菜在水里泡一两个小时。我学生的家长,为了避免残留农药的危害,给孩子们吃的水果一般都是进口的。他们的做法固然可以理解,可是,进口的水果不一定是有机的。再说,运送过程会耗费石油,这又引起新的污染。

追求随心所欲的满足各种各样的口味之养的能力 – 这是人之常情。又有谁会想到提问:

Who knows upon what soil they fed

焉知何土养其根?

尽管有心问,更有何人答?

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Alcaic Snow: 带古罗马式音部的“白雪歌”

上个星期,我八岁的学生们请我帮他们背古罗马大诗人贺拉斯的一首诗。据他们所说,小学英语老师让学生们做英语表演, 而我的这俩聪明,顽皮的捣蛋鬼想要以拉丁文诗当表演内容。我妄图跟他讲道理:拉丁文绝对不是英文,哪里会符合英语老师的要求呢?可是这么说根本没用。 他们偏要背拉丁文诗 给同学们听。

其实,他们的这个主意也不是空穴来风。两个月以前,我开始给学生们介绍拉丁文。目的有两层。 第一层是使他们对学习英语有一个新的视角。第二层是给他们提供关于古罗马语言,文学以及文化的基础知识。

就第一层目的而言, 我的想法是,学拉丁文的某些方面其实不太像外语的学习。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人拿拉丁文当母语了。 因此,不必为了沟通交流而用实时对话环境来学习。相反,学生们可以先学语法规律。然后,在语法规律都搞清楚以后,才开始学习生词而渐渐进入阅读。 而这个比较抽象的学法可以提供拉丁文的逻辑和内在道理。换言之,正因学生们可以忽略交流的要求,他们可以对拉丁文的语法得到更广泛的了解。

我认为,用这个学法来学习拉丁文很有可能对学生们的英文学习提供很大的帮助。这并不是因为拉丁文和英文的语法很相似,也不是因为这么抽象的学法适合学习英文。相反,拉丁文迥别于英文。再说,就学一般的外语(包括英语在内)而言,以使用为主的所谓“交际学法”收效最佳。这应该是因为学外语的最普遍的目的不是把目标语言当作知识来对待,而是仅仅会用目标语言即可。这样的话,以例子为基础, 以情景对话为手段的交际学法最适用于这个目的。

可是,交际学法并不是唯一可用的学法。更重要的是,它不一定适合所有学生,也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学习情况。例如,交际学法利用的是学生们的天生模仿能力。因此,开始学习的时候,模仿能力比较强的学生会表现出进步很快而模仿能力比较差的学生则滞后。而正因如此,学生是否善于学习外语经常以模仿能力强弱来判断。所以,如果模仿能力比较差的学生不必非要靠交际学法来学习,他可以利用他个人的优势来弥补模仿力较弱的欠缺,而慢慢地积累知识与技术。

再说,就算模仿能力比较强的学生也会遇到困难,特别是学习那些比较抽象的知识。例如,就把近义词分清楚而言,模仿学法收效甚微,而抽象学法则得其所。

总而言之,我并不认为拉丁文的学习给学生的英语学习所提供的帮助是直接或者会立杆见影的。可是,学生们可以从对拉丁文语法的学习中领悟逻辑性和理性从而对今后各门学问有先见的鸟瞰。

因为我的学生们年纪还小,而且我们每天仅学习十分钟的拉丁文而已,所以收效 还不显著。可是,就第二层目的而言(即引起学生们对古罗马文化的兴趣),我的成就感已经很强了。

这是因为一般来说,我这两个小朋友们最讨厌背诗。那现在,他们不但不排斥背这首诗,而且热情高涨跃跃欲试,已经是不可忽视的成果了!更重要的是,贺拉斯的这首诗和他们所学过的中国古诗之间的差异又多又大。例如,这首诗不押韵,诗律以音步(亦称节拍)为主,因此,不能靠韵脚来背。如果要背的话,首先要学习怎么朗诵,而如果要朗诵的话,首先要学习节拍的规律。
千里之路,始于足下。 我先把诗翻译成中文,为了适合小孩子们的语文水平,然后和一个中国朋共同努力把它修改以及稍微简化。结果如下:

Vides ut alta stet niue candidum

你瞧瞧,厚雪白白漫山坡,

Soracte, nec iam sustineant onus

树林挣扎承不了重了,

siluae laborantes, geluque

流川凝成

flumina constiterint acuto.

尖尖的冰块了。

Dissolue frigus ligna super foco

为了驱寒,应该往壁炉里头

large reponens, atque benignius

更多添柴木,也更丰厚地

deprome quadrimum Sabina,

从那带双耳的酒瓮挹出

o Thaliarche, merum diota.

那四年前酿的美酒了。

Permitte diuis cetera; qui simul

其它的都让上帝们管了吧!

strauere uentos aequore feruido

他们可以命令大海上驰骋的劲风

deproeliantis, nec cupressi

停止,柏树和古旧的柞树

nec ueteres agitantur orni.

就安静下来了。

Quid sit futurum cras fuge quaerere, et

勿问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quem fors dierum cumque dabit lucro

命运赐予的日月是额外的收获,

adpone, nec dulcis amores

年轻时千万不要拒斥

sperne puer neque tu choreas,

风流舞会。

donec uirenti canities abest

因为这会儿操心的老年还离你很远。

morosa. nunc et campus et areae

你应该在运动场和公共广场

lenesque sub noctem susurri

好好儿的玩儿玩儿,晚上也不要忽略

composita repetantur hora;

窃窃私语,卿卿我我呀!

nunc et latentis proditor intimo

去追求躲在角落里的女孩子吧!

gratus puellae risus ab angulo

她甜甜的笑声暴露了她的行踪。

pignusque dereptum lacertis

不要忘记从装捂的腕间指上

aut digito male pertinaci.

摘下那代表爱情的信物。

然后给小朋友慢慢地解释,最后教他们怎么朗诵。我们五个人(小朋友们,我的中国朋友,小朋友们的妈妈和我)一共花了约莫六,七个小时来翻译,修改,解释和练习朗诵。

到了快要表演的时候,孩子们却连第一句还背不下来。小朋友们又着急又失望。我鼓励他们,建议改变计划,把只表演第一章看作成功。而且不必背下来,仅仅诵读即可。

结果,他们的小表演受到了老师,同学们的热烈欢迎。更使我获得成就感的是,他们很明显地在光明的学习大道上又前进了一步:就是说,他们通过亲身经验来发现了自己对学习的兴趣有多么深,多么值得培养。

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

相遇

上个星期五,我在麦子店附近办事。办完事正好是中午。我知道那边有一家特别好的饺子屋,所以我决定去吃饺子。唯一的问题是,出地铁以后,我就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了。 我问了路,碰巧,有个人也要去麦子店。

起初,我们一块儿走,没说什么话,因为大家毕竟是陌生人。但是,过了几分钟,我问她去麦子店什么地方。我还以为她大概是要接朋友吃饭,或者也许已经吃过饭了,要回去上班,或者有可能是要办其它什么小事。

竟然,她说父亲在麦子店住院,要去看他。

我不敢问是什么病,所以只能问老人高寿。她的回答又让我大吃一惊。我还以为这个女人很老了,她的父亲也应该七十多了,没想到她父亲才六十一岁,比我父亲年轻多了。摹然间,我突然感到,父亲老了,而我,居然也不再年轻了。

从这个女人说,她是蒙族的,从内蒙古带父亲到北京来看病。我那会儿还不好意思直接提到病情,所以问有没有回家过年的可能性。她说估计不会,因为还没切除肿瘤。 她说父亲的病情挺严重,目前受不了手术,还得等待身体好一些才能开刀。

为了暂时缓解她的忧愁,我说,“你知道吗,美国人对内蒙古有很浪漫的 印象”。

她笑了:“骑马”。

“对。还有广阔的草原,风吹飕飕,草动茫茫”。

我们到了十字路口就分开了。当时,我想请她替我向她父亲致意,可是找不到机会。不知道她走了以后到底怎么样。 也许她直接到医院去了:进了正门,上了楼梯,过了护士部,入了病房。 或者,也许她先去了小商店买点儿礼物:一朵花,一张卡片。

我的那盘饺子特别香。有韭菜鸡蛋馅儿的,还有香菇,木耳,竹笋三素馅儿的。我在享受这顿美餐时,离我不远,应该有一个女儿坐在父亲的病床旁边。他们俩今年没法回家过年。这就是我的一次偶遇。仅此而已。

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几天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特别震骇人的报道。这篇报道是关于巴基斯坦与阿富汗迫害妇女现象的问题。巴基斯坦与阿富汗这两个地区的妇女人权问题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可是这篇报道披露的问题还是令我大吃一震惊。这篇报道展示了他们迫害折磨女人的一个恐怖野蛮的新方法,就是向女人脸上泼酸。 为了表达对这些女人的仇恨, 为了反对妇女上学和独立生活,为了杀一儆百而威迫全社会的女人,这些男人给女人带来了万分可怕的痛楚:把她们眼睛弄瞎,烧燋了她们的皮肤,变丑了她们的面目,有时候甚至于虐杀她们。

在巴基斯坦,有一个活泼漂亮的32岁的女人和丈夫要离婚。因为已经找了新的女朋友,那丈夫就同意了。可是,双方签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丈夫忽然从大衣里拿出一瓶酸,在12岁的儿子的面前泼向前妻脸上。一瞬间,可怕的一幕发生了:他前妻脸上冒出了烟,皮肤脱落,露出白骨,双眼也瞎了。邻居闻闹,立刻送她到医院去,结果命是保住了,可是眼睛已经无法挽救了,面容也永远不能恢复了。

那丈夫逃跑了,抓住他的可能性并不大。

当时还有另外一对夫妇,住在楼上。自从楼下这对夫妇发生惨剧之后,丈夫每天都在打妻子时说,“你瞧那个住在楼下的该死女人,被丈夫烧伤;哪天我也会烧你的!”

还有一次,阿富汗有一大群骑摩托车的男人驶过了一些走路上学的十几岁的女孩的时候,突然向她们泼酸,然后立刻疾驰而去。女孩们在医院里躺在床上告诉记者,“不怕他们。死也要上学。”

在巴基斯坦与阿富汗,买酸非常容易。到处都有卖。而且,酸的买卖不受法律制约,卖方也不会问买方的使用目的。

报道的作者把泼酸的人叫做“恐怖分子”。 他说,泼酸是一种“个人行为”的恐怖攻击。表面上,这好像是有点儿矛盾。按照恐怖主义的思想,受害人越多越好。没什么“个人性”的想法。再说,受害者也和恐怖分子所要达到的目的没有任何关系。“不择对象” 就是恐怖主义最起码的理论之一。 正因选择受害者没有原则,所以谁都有可能受害。没有安全的地方,到处都一片混乱, 没人不感到恐惧 – 这就是恐怖分子的目的。

可是,实际上,我倒认为泼酸和恐怖主义原来就有一些相似的地方。首先,泼酸不只是迫害而控制女人的方法;它也可以引起广泛的关注。因为泼酸手段很极端,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而且有人认为恐怖主义就像一出戏。有许多人,在电视上看到9/11恐怖袭击的报道,还以为那是一部新电影。这不仅是因为9/11袭击是意外的,惊人的,而且它也实在很像电影的耸人特技。从这个角度来看,9/11恐怖袭击非常成功。

其次,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泼酸的人不但用伤害别人来表达自己的仇恨及愤怒,而且是在进行一种非常扭曲的自我安慰。恐怖分子也如出一辙。一般来说,恐怖分子自认为很无能。他们认为,没人瞧得起他们,缺少了被尊重感,所以产生报负心理。 因此,把别人的生命当成儿戏攥在自己手里,随心所欲地消灭他们,恐怖分子就会有一种被武装起来的勇猛强大的感觉了。

我一看这篇报道就觉得恶心,觉得愤怒。当时,我只能想到怎么判刑,怎么报仇。我想象把酸泼向这些犯罪者的脸上,想象听到他们的惨叫声。可是,冷静下来,我知道判怎样的重刑也不会帮到受伤者,也不会让我的心灵得到安慰。相反,这样虐待他们只能让我心里感到更不舒服,好像自己变得和这些犯罪者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了。我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虐待,杀人都是不对的。无论被判刑的人犯过多么野蛮的罪恶,判死刑就是不对的,折磨他们也是不对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古代的观念。以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来看,它 是绝不合理的。

以现代的价值观念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消灭恐怖主义和与它相关的行为是全世界的责任,是我们21世纪的“大战”。新的世纪“大战”的战线已经由东方和西方,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对立转变为古代观念和现代观念之间的冲突。富于讽刺性的是,恐怖分子所制造的“恐怖”远远逊于他们自己心里的恐怖感,因为他们所害怕的,就是未来。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三人行

我在北京已经两个月了,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一般都差不多习惯了。 可是,我还有一个经常使我很紧张的大问题:我对北京还比较陌生。 再说,我的方向感原来就特别差。 因此,我很容易迷路。

那么,迷路当然会令人很紧张或者很着急。因为那时候会遇到很多烦恼:迟到,疲劳,脚疼,饿,渴等等。 讨厌迷路是正常的事情。可是我之所以迷路的时候心里那么不舒服不是因为怕这些,而是因为要问路。说的更清楚一点,我所讨厌的是在北京问路。据我已经比较丰富的问路经验来看,我怀疑大多数给我指路的北京人只管那么一说而不管说得对不对。依次按照不同的人指的路来东奔西跑而还找不到目的地这个烦死人的情况,不只是偶尔发生的误解,而差不多是必然发生的事件。

承认我对中国社会任何方面的不满意使我很不舒服。因为我想要能够成为一个挺开通的,讲文明的,不讲偏见的世界公民, 所以在异国碰到奇特的风俗或者其它什么意外的不便,我希望不会抱怨那国的人或社会或文化,而是会去了解,包容国家间的差异。可是, 我对在北京问路的经验所留下的印象太深。一直到昨天, 我还不能了解,还不能接受。

可是昨天,我遇到与问路,互相了解,以及作为宽容的世界公民有关的三个好教训。

第一个教训发生如下。 给我指路的一个女人问我, “你要骑车,坐车还是打车呢?”我说要坐车。于是她指了一条路, 我就走了。那么,从找车站到下车发现那个女人指错了, 我一直在考虑她问我要用什么交通工具的那句话。引起我的注意的是,用语和语义的互相反映 是完全颠倒的。从语义的角度来看,有变化的是宾语(交通工具),可是从用语的角度来看,有变化的是动词 (“骑,”“坐,”“ 打”)。太有趣啦!因为有这么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可以想想,我忘了讨厌东奔西跑。再说,我发现问路可以出生很有趣的对话。

第二个教训是,有一次我找地铁站,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可是,站门关闭,不许进入。那时候我已经累了,还要接朋友,很怕迟到。我向着那找了好久而还用不了的地铁的反方向往十字路口走,不知不觉地开始流眼泪。(在异国生活有时候好像很容易孩子气。)忽然,感觉有人轻轻地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典型的“老北京”老头儿。“你是找地铁吧?你瞧瞧,过马路就到了。” 他怎么知道我在找地铁呢?我已经离开地铁站了呀。肯定是他看到我在地铁站门口徘徊又表现很失望的样子猜到的。那,这不是“了解 ” 吗?

第三个教训是这样的。有三个人站在路口:家长和三四岁的小孩儿。忽然,那个男人过来说,“请问,地铁站好走吗?”咦!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俩不是应该换个角色吗? 碰巧,我知道怎么走,所以给他指了路。值得注意的不仅是我 那会儿有机会扮演指路的角色,更是那个男人愿意向我问路。 有人说中国排外,不愿意承认外国人也会了解中国的可能性。我想说,这些批评有正确的一面。所有搞中国文学或历史的留学生都可以作证,有些中国人好像只要说“外国人不了解中国”就是表示不愿意被外国人了解,但,从我身上的这个教训来看, “排外”的态度并不普遍。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中国的十三亿人,加上我们暂时或长期住在中国的不知多少的老外,那将有几位老师呢?